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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关于赔偿的问题。就是说我带一个22岁的女生出去玩。开始不愿意。后来就跟我去了。然后就发生了点意外。脚指头被石头砸成了骨折。现在住着院。她本来是在蛋糕店上班的。我就是想知道。关于我们的赔偿问题。跟蛋糕店的老板有没有关系。或者说蛋糕店的老板他的损失需要我们赔偿吗。我想问下关于赔偿的问题。关于我们的赔偿问题。有没有关系。或者说蛋糕店的老板他的损失需要我们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19-10-07 14: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骨折赔偿,可参考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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