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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村土地签订30年使用合同后,(除当时分的合同中的土地外,本村还有很多备用土地)所以本村新娶进的媳妇和孩子户口迁入后获得了土地,现在种地十几年后,村委说当是签订的合同是30年不变,媳妇和孩子的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后,所以要收回已经种了十几年的地,要等30年后合同到期后,重新分土地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这样合法吗

征地补偿 2015-08-13 18: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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