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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以下几个问题,但同事们都因为知识浅薄,又不会写《劳动争议仲裁》,该怎么办? 一、公司乱罚款(由于员工在工作中清洁没有做好,公司对该员工处罚罚款,罚款单贴在公布栏上,部分员工都会看,但不小心把纸条撕破,领导就对罚款单上所有被罚款的员工加倍罚款,当工人找相关领导讨说法,可领导就说去找撕毁罚款单的人;另外在这件事之前还在公布栏上公告过说,如果今后罚款单被撕毁,就对被撕毁的罚款单上的人员加倍扣款。) 二、公司总是以罚款吓唬工人(如:在休息时间让工人参加培训、考试;说考不及格的要罚款,不参加的加倍处罚。) 三、有关押金(工具箱登记,领取工具都要交押金,而且工具箱一般都没有工具向里面放,因为工作中基本上都没有工具,只是放一些衣物,并且工具箱是那么的大,五六个人是搬不动的,好像有谁离职后不归还似的。) 四、每周六周日照常上班,但工资与其它时间同样,并没有按照国家劳动局最低标准850.00元/月计算,周六周日也没按1.5倍计算。 五、公司招的新进员工还需要交报名费30元才能上岗。 六、之前,地面清洁卫生是由清洁工人和其它有空闲人员打扫地面,可后来就安排给挡车工人打扫,还说是上面规定的,就算是上面规定的,可公司有没有考虑挡车工人有没有时间打扫,该不该打扫,更加过份的是在扫帚上系一条绳子系在手上或者系在衣服扣子上,挡车工在做任何事都要拖着。) 对上述情况均有人证。

诉讼 2008-12-01 1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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