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5年8月10日晚9点多左右在**KTV被芝罘分局带走,同我一起被带走的有四五十人,晚上没收了我的手机给我做笔录的公安告诉我我是以非法营利性对侍被召唤直到录完口供盖手印,过了一会被口头告知要交5000元的罚款,让朋友送来立马放人.最后除服务生外我们被没收了手机,被勒令一个星期之内回来交上罚款5000元再还给我们手机,收罚款的时候没有处罚决定书我怎么才能要回手机

行政诉讼 2016-07-20 17:1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