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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筑工地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脚手架的,2014年与甲方签订合同承包了一所学校迁建工程的脚手架。在搭建过程中别人帮我临时叫来的一个工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死亡。整个工程的脚手架工程款126万,甲方在未出事故前已付给我工程款65万,出事故后不再付。事故由甲方,学校,所在乡镇与死亡家属私了,赔偿96.8万,其中保险理赔50万,还有46.8万甲方不愿出钱。现在脚手架已基本拆除,甲方说他们只出点人道主义的钱,是不是剩余的赔偿款由我出。

其他 2015-08-17 11: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私了协议,如何约定的呢?
    【追问】吴侓师您好,私了时甲方和我没有协议或约定,当时是由甲方,学校还有所在乡镇与死亡家属协议赔偿的我未参与其中。因我承包时与甲方签订合同有一条是如果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由我乙方承担责任,所以甲方拒不再付余下的工程款。我要求协议解决,甲方也不协议。我可以用法律途径要求甲方给付余下工程款吗?
    【回答】要看过具体材料、证据,分析。
  • 你好, 针对你的剩余工程款可以起诉甲方,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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