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已申专利一项,已与受让方在08年5月份签订转让合同(已在专利局备案),但此合同未经专利局审查生效。合同中提到,自合同签订日起即对双方有约束力,经专利机构审批公告之日起方为生效。   现有另一厂家竞价,我想咨询下,如果我不给目前受让方有什么责任!请专家指教!谢谢!

其他 2008-12-07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所谓转让,是转让所有权,还是实施许可? 合同签订即生效,审批公告之日起生效,该约定无效
  • 已签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你如违约,就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你应当看一下,如果你与另一家再签订转让合同的话,在专利局能否办理相应手续,如果不能,应当就不存在你与另一家再签订的问题. 另外,即使专利申请权未经专利局公告,你们之间的合同对你们双方还是有约束力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