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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1996年1月再婚,婚后9个月(1996年10月)购房时我出资1万元,当时此款已作婚前公证,有公证书证明是我母亲出资(因此款是我给我母亲的),房子总价为3万元,继父于上个月去世,继父子女4人,母亲与继父一直单独生活。 请问: 1、此房产怎样分配? 2、我母亲的份额是多少? 3、我的理解是:分配时先剔除我母亲的出资后再进行继承分配,对吗? 4、无遗瞩。

其他 2008-11-30 2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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