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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是一年后签订的,里面没有员工福利待遇将原来的工资划分为基本工资、职位津贴、福利补贴、加班补贴、保密补贴等几项(签订时没有体现,人事说后期换算好再填上去,现在两份合同都上交,不会给员工)2、公司强行让签订和他和保密协议,合同中只提过《培训协议》、《离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说是合同附件,但我们员工没有看过。3、合同里对我们员工的薪资待遇分解(第一条),福利(法定休假,年假,婚丧假,女性产假)从未提及4、加班从未有过加班补助,合同基本都是对乙方(员工)的要求和义务,几乎看不到权利和福利,这样的合同和保密协议有效吗?公司提过的合同附件我们员工没见过,会有法律效应吗?5、保密协议里第五条:乙方同意,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保密协议中并为体现离职后保密报酬,且我在入职这家公司前就已知悉、接触、学习研究所谓甲方的保密信息(公司所谓的知识产权再市面上的书籍中均可见到,我是再图书馆之前看到的,并在进公司前已经接触半年左右),不想离职后不可从事相关行业,不知道这样的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应没?签的算不算合理?这些诸多不懂诚心希望有人帮助解答,万分感谢!

其他 2015-08-15 15: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样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谢谢你,那签了之后也是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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