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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节前夕,家里没人,地暖分水器与主管道连接处密封圈漏水,将楼下泡了,不太严重,在客厅顶部有道裂纹处漏水,长2米宽1毫米,另外厨房柜淋了些水,主人擦干了,其他地方均无水,楼下将我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我修好,我找来装修工,装修工说有200元可以修好,楼下要求拆了重装,我答应重装,装修工说有5000元可装好,可楼下一听费用太低,又改变主意,不装了,要钱4万元,说光鉴定费都2万呢,有出鉴定费的不如干干脆脆将4万出了,我说重修,她说修好了再过几年坏了怎么办,大灯坏了怎么办,仍然找我和装修工的麻烦,最后经靖远县乌兰法庭调解,楼下要2.8万,我出1000元.法官就象买衣服砍价一样1.4万,并说不要谈崩了,有个老师死犟结果出了鉴定费,并赔款了,1万以下免谈,他们已经处理过几家都在1-2万以上,从不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在双方讨价还价下,我以1.2万价格进行赔偿,事后我总觉法律不公,法律白学.你认为法院这样处理对吗

调解 2015-08-18 09: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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