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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10月在当地医院被确诊宫颈癌早期。09年春节在同家医院做放疗照了25个光,然后每3个月按医嘱做包括磁共震,CT,病理3项检查,医生一直告诉我都正常,,今年6月10几号自己感觉不对,跑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我没有事情,7月6号我因为肚子痛的厉害,家人送我进医院急救,当天我就昏迷,3天后苏醒,现在大小2个肠子露我肚子外面,医学上面称是造娄。医院免费送我去南京军区医院那里的权威教授根本不收治我。目前我非常痛苦。请问我的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是那我应该怎么打这样官司?

其他 2010-10-30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可能是放射治疗引起的肠瘘并发症,医院应该存在一定的过错。建议携带病历资料请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 你好! 应当及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修改并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从你的描述看,医院肯定有过错。建议你先复印并封存病历,并提供所有门诊检查等病历。可先将所有资料提供一份给我或直接带齐来所当面咨询。先分析医院医疗行为过错,然后可和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相关鉴定问题。如需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本专业医疗律师。
  • 建议你提供病历,请专业律师介入,看来你发生了肠梗阻和穿孔,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和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有什么关联,这些问题应该首先搞清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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