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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一次能离吗?

离婚 2015-08-30 16: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或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能会判离,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那么原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任何一方均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通常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 感情破裂的话,会。
  • 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 您好,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写好协议后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等,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第二种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等
  • 第一次基本都不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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