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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家孩子在游乐场玩耍发生纠纷,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事后对方找人查出我的电话及单位地址,集结其爱人,其母亲,婆婆共4人到我单位1楼公共办理大厅找我,我下楼前已是在高声吵闹,下楼后4个人对我一个女人进行谩骂侮辱,并进行推搡,影响大厅内工作人员及来往办理业务的客户,大厅内所有工作人员及保安可以作证,4个人还要强行闯入楼上办公区域大门,并将大门拉扯坏,期间我母亲给我打电话问点事情,电话中听到对方高声谩骂打车赶到,站在我身旁质问你们要干什么?对方妻子和其母亲在前排,其婆婆和老公在后排,4人一起逼向我和我母亲进行高声谩骂,推搡,在后排的婆婆自己就倒在地上不起来,我拨打了110报警内容:有人在一楼办公大厅闹事对我本人进行谩骂人身攻击。其家人也拨打了120将其婆婆接走,其男人陪同去了医院。派出所将我们剩下的4个人,我和我母亲,对方女的和其母亲带到派出所录了笔供后,让回家等电话。我想问这件事到底谁是过错方,我可以追究对方什么责任?虽然是个人私事,但对方在我单位闹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如果我的工作没了家庭就没有了经济收入,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8-21 0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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