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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西向东驾一辆小轿车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有一客车在我前方按同一方向行驶,客车上下来一乘客从客车前方突然横穿马路,我没看见,刹车不及与其相撞,我及时拨打了120和122。乘客虽没有生命危险,但比较严重。请问:1、我该负什么责任?对方有没有责任?2、我会不会负刑事责任?我该负什么责任?有没有责任?我会不会负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19-10-12 18: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撞谁的责任,  
    一、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撞谁的责任  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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