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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镇,***买的新楼房的一套商品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合约是的房产使用年限只有40年(还要扣除建设时间4年半),实际只有35年半是使用权。首期费用已经交了,房产证合约也签了(是我家人签的,我在外省工作),月供手续还没办。我觉得有问题,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的吧。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该这么办?非常感谢!

消费者维权 2018-07-06 1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的房屋使用性质可能是商业用房,建议你先去房管局查查看。
  •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事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   房产证加名手续怎么办理,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房产证加名手续怎么办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办理内容如下:  (一)有房无贷的办理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向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填写夫妻房产《约定》,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费用:登记费80元/套,配图费20元/证,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贷的办理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手续费外,部分银行会收取加名手续费,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果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三)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  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主要流程是:  1、因为房屋买卖而需要更名是房产证更名的主要因素,而买卖需要先经历卖房的程序,并缴纳相关税费。  2、然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做委托。  注:非夫妻房产需要事先约定好份额,然后通过转让或赠与的方式来增减名字。
  • 房屋产权没有年限,是永久的,房产证年限是土地使用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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