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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呆了将近1.5年,今年业绩不好,据说公司现在决定裁员 裁员的补偿是N+1,我签定的是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8月份续签的无固定期限,之前签定的是1年固定) 想请问: 1.公司决定说裁员就可以裁员的吗?(好象也没有什么工会说明之类的,就是上级领导有初步确定名额) 2.假如裁员,这个工资是1年的平均全部所得(包括加班,年终奖金,双薪吗?)还是只是所谓的底薪?如果按底薪,是按合同上所写的吗?(合同所写的底薪与实际所发不一样,实际所发是合同所写的底薪的2倍) 3.如果公司恰好是年底裁员,请问年终奖金,年终双薪也可以同时拿到手吗?还是只是拿N+1,其他都没有?

其他 2008-12-05 23: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若程序合法,应按实发工资补偿,年底奖金及双薪也应享有。否则可按工作年限要求双倍赔偿。
  • 裁员,要经过民主程序,要经过工会讨论通过,由劳动部门批准,并支付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否则就是解雇,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给付标准为一年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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