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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鞋厂上班,进厂的时候说好的是按时间上下班加班,每个月星期天晚上不加班,每天晚上加班不超过11点,可是干了几个月也没兑现承诺,星期天晚上照样加班,每天晚上加班12点至1点多,这样是不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呢?每个月天天晚上加班试问谁的身体能受的了?每个月只休息一天,我现在感觉身体真的不行了,去附近的劳动区咨询了他们说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时,我交了,但是中途儿子参军了要我回去签字,所以请假6天,如果是这样那我请假这6天会不会算在辞职里面呢?(30天)我们这个厂是黑厂,根本就不按法律来,每个月都有不干的员工,但是没一个人拿到工资,厂里不给,老板很拽,他说宁愿打官司也不给,领导你说说我们辛辛苦苦没日没夜晚上加班12点多挣的钱怎么才能拿到,附近劳动保障处工作人员也很牛,你跟他说两句他就不耐烦了,不理你了,请领导帮我们要血汗钱啊

其他 2015-08-24 14: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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