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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5.3.16日到公司上的班,2015.3.23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从2015年3月16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试用期从2015.3.16---2015.6.15止,签订日期为2015.3.23。现在8.21日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说公司解散,只工作到9.21,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法给员工进行赔偿。到下个月21号本人连同试用期在内的话已工作满了六个月,但是如果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时间2015.3.23就差了几天才满半年,能够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其他 2015-08-24 1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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