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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南昌县南新乡征用农村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 2019-10-05 22: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请问当地土地管理局吧......
  • 补偿标准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并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这是补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并结合当地的年产值来最终认定,如果不合理,就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的补偿。
  • 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去查询补偿标准
  • 各地的补偿不同,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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