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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班15年,2005年签订了个无工作年限的长期合同。去年开始颈椎病发,因此经常请病假,从工作到现在累计病假天数不超过八个月,昨天11月1日去单位交病假单。单位说从11月1日开始三级医院(我是上海浦东仁济医院开出的病假单)康复科开出的病假单一律不承认,作为事假处理,要停发公资。请问单位有没有理由停发我的工资。

其他 2010-11-02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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