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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2008年11月25日进入现有公司工作,职务业务。直至2009年11月5日才签订1年劳动合同 2010年11月3日被公司以“不再续签合同为由”为由要求在11月5日合同到期后办理退工和社保等交接问题。原因可能是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公司要求。 问题是第一年12个月公司一直没和我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没买社保。现在又没有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就要求我在几天内办理退工手续!!年底了,还有一年的奖金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还没去和老板谈这个问题 请问:奖金能算补偿范围内吗?该如何追偿?能获得多少赔偿? 有哪些需要注意?我的竟业保密协议还有一年到期,请问什么情况下对我有约束力……

其他 2010-11-03 23: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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