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案情简介:2015年8月18号,因工作上的纠纷,同事叫人把我打伤,报警后经过司法调解达成以下协议,对方赔偿我损伤费,伤害,误工,营养等一切费用共计15000元,当时对方给了6700元的现金,并保证再2015年8月25号下午一次性偿还剩余的8300元赔偿费用。但约定期限已到,对方以没钱为由拒不赔偿剩余的费用。补充,另外写下欠条一张。

其他 2015-09-16 2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犁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