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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2014年2月份买了一辆五菱宏光s的车,行驶里程是39500公里,车的三包是3年60000公里。现在车了方向助力有问题了,去了3家4s店检查最后才承认有问题了,他们看维修保养记录说,我的车没有在4s店做保养,现在就不能享受三包政策了,车修理费要自己出,还说只知道有问题,不知道具体是哪里有什么问题,要一个个零件下了试有没有问题,回家后上网我看见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5修订)》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是今年新出的政策,我还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如何去解决我的车修理问题,是自己掏钱,还是享受三包政策,还是怎么办。

调解 2015-09-09 09: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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