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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40岁女士,我和丈夫性各不和,我和丈夫在一起22年,肓有两女,一儿孑,我们到现在都没有办结婚正,丈夫现在外有一情人,我想同他结束这段婚姻,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去做?

离婚 2015-09-03 21:5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按照您所说的在一起22年分析,应是在1994年之前了,可以按离婚来操作。你需要先对他有情人的事实进行取证,并取得一些离婚的必须资料后再委托律师处理。
  • 你们不是婚姻关系,但可起诉分开并要求分共同财产。
  • 分开就可以了。
  • 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们可能属事实婚姻,可起诉离婚。
  • 可以先协议离婚 不果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你们不是婚姻关系,但你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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