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一般情况下末页双方加盖公章有权签字人签字,并且加盖骑缝公章。目前出现的情况是,区支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在合同末页与骑缝均签章完整,合同末页银行方面既有区支行公章及有权签字人签字,又有市分行公章及有权签字人签字,骑缝银行方面仅有区支行公章。请问这份借款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有效性吗?借款合同中约定借贷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且该笔贷款已经发放。

其他 2015-09-05 09: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