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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打饭时,抽着烟去打饭,与食堂干部发生口角。而食堂干部手持汤勺冲出食堂,猛烈的敲打工人头部。致使工人当 场昏迷,请问可以 提出那 些索赔

其他 2010-11-08 11: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 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具体看伤情如何,如构成轻伤以上,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未达到,则可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第一,你要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那么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他要承担的民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 要做个伤残鉴定,看看构成构不成轻伤,要是构成了,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要是构不成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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