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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我解决这么一个疑惑:不动产合同生效不是应该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么?怎么又有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其他 2015-09-11 11: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是两回事。合同生效只是物权变动的一个前提,只有合同生效+登记=物权变动,所以有时候合同成立生效,但是没有登记,照样不发生物权变动。但是虽然不发生物权变动,让可以依据生效合同主张债权,要求依据合同办理登记,从而发生物权变动。 不知道你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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