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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大家好:我是一个商业铺的次租人,由于承租人没交租金给物业代表,而被物业代表通过法律途径回收,但我们与承租人是在法院判决之前签的合同,现在还没到期。请问一下这合同现在还有效吗?

争议解决 2008-12-05 16: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由于承租人拖欠租金,不管物业公司是否同意转租,物业代表都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合同,并收回房屋。你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有效,由于房屋已被物业代表收回,承租人因无法提供房屋构成违约,因此你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但你与物业代表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你无权向物业代表主张赔偿或补偿,但如果涉及到装修款项,那就比较复杂。
  • 如果业主同意转租的,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转租的,还要看合同约定,你的损失可以找上家赔偿。
  • 你可以找承租人要求赔偿。
  • 如果物业代表同意转租的,合同有效,物业代表不能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没有经过物业代表同意就转租的,其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你的损失可以找上家赔偿。
  • 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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