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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厂员工不跟着去新厂,请问律师,老板应该对员工有什么福利赔偿

其他 2015-10-06 18: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如员工不愿意,可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详情请咨询本律师。
  • 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你好,请详细陈述你的问题,否则无法回复你的咨询。
  • 你好,如果是搬到同一市内,没有补偿。如果是外市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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