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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弟是13年农历9月举行结婚仪式,当时给了女方17100彩礼,之后一直吵架,之后14年夫妻关系稳定之后于5月21日领取的结婚证,15年8月份女方与一有妇之夫在弟弟小区停车场偷情,被我弟弟现场发现,夫妻关系彻底破裂。但女方不解释,也不回复,要我弟弟直接起诉法院。之后我弟弟起诉法院,女方刚开始不接受,后受理之后,和家人朋友直接找开锁公司撬锁,正好被我家人发现,女方的母亲言语谩骂侮辱我弟弟,之后双方言语不和打了起来,我弟弟情绪激动,用一个塑料手电筒打破了女方父亲的头,我母亲被打掉了一颗牙。之后我家报警,女方父亲做司法鉴定为轻伤,我母亲为轻微伤(我们知道女方是托关系,定为轻伤,手电筒也就再怎么打也不会打8公分多的口子吧?,我家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家是做伪证),之后他家找社会流氓恐吓我家,要我家出10万块钱私了。我弟弟身心及其疲惫,我想咨询:如果离婚,法院该怎么分配财产?(结婚之后女方开一服装店,我弟弟和女方共同出资,未生育子女,无共同存款及债务。)我弟弟想让女方把女方陪嫁的东西全部拉走,把当初结婚的彩礼17100元退还,放弃服装店的经营,法院会不会支持?还有就是以打架至伤这件事来说,我弟弟会被判刑吗?

离婚 2020-04-20 20: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可以均分,领取了结婚证却共同生活的彩礼是不予返还的。
  • 婚后共同财产均分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 彩礼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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