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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8月入职.首次合同3年、满3年后己续签3年.现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咨询下我能得到的经济补偿、失业金、赔偿金、社保、公积金如何计算.月基础工资3030元、月奖、季奖另计.每月交通补助500、电话250、公积金个人扣的520

其他 2015-09-14 10: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积极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式采用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实际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你所说的折现失业金、赔偿金、社保、公积金,法律规定,不存在补偿。
  • 您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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