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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奖惩制度已在公司公示,并有相关员工签字,当违反公司比较严重性的规定时,能否扣除该员工15天的工资?这种扣款是否会触犯劳动法?如果触犯要怎么规避?

其他 2019-04-04 05:4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的。不可以扣超过工资20%。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为何百度上有些范文说可罚部分工资的字眼?
  •   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前提下,员工可以申请调或者劳动仲裁,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规定:  第十章 劳动争议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决定实施过程中,如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经过双方协商,用人单位应予以修改完善。对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公示、告知劳动者。 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合法、合理;2、制定、修改程序合法;3、向劳动者公示或者直接告知。
  • 关于工资扣除的问题,可参考如下规定: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奖惩制度的通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不符合而扣工资则公司违法。
  • 触犯劳动法。
    【追问】如果员工违规情节比较严重,需要罚款呢?如果这种处罚方式触犯劳动法,但公司规定必须得扣钱,怎样在制度上避免出现这些字眼,但又能达到扣15天工资的效果?
  • 企业没有处罚权,扣工资违法。可尝试乐捐。
    【追问】那能否在奖惩制度上写乐捐15天工资?
    【回答】聘请法律顾问帮你们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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