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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4月14日入职宜兴市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也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2015年8月24日本人提出离职,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按旷工处理,我问旷工处理怎么算,她说就是没有工资,果然本来是15号应发工资未到账,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其他 2015-09-17 07: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并要求补缴社保
    【追问】那需要什么证据之类的吗?工资一般都是老板私人银行卡转帐的。还可以提出二倍工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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