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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去买房,交了两万的定金并签署了确认书其中条款如下:四,乙方于本确认书签订日之前向甲方交纳房款20000元,剩余房款272573元人民币待本确认书签订5日内交清。六,乙方因故未能按期交清剩余房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本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动失效,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我现在不想买了,那20000元能要回来吗?

其他 2015-09-19 22: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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