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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向本村的大伯家买了房子,当时有写过买房协议,协议写在一张红纸上,由村里比较有文化的人代写的,上面有买卖双方及见证人的签字,之后我们一直居住使用到现在,也没办理过土地证过户,今年村里说要进行拆迁,大伯突然提出那房子的土地证是登记在他儿子名下的,拆迁补尝的土地应该归属他儿子所有,当初他所签的那份协议无效,真的是这样吗?

其他 2010-11-12 13: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与大伯家是同村村民,买卖协议有效! 大伯儿子以土地使用证是他的为由主张协议无效没有依据! 如需帮助请与我联系!
  • 不是。土地证在对方手了,那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啊? 如果对方违反约定,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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