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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女方户口也没签到男方家,只在男方家办了酒席。因性格不合,想分开,可女方死活呆在男方家不走,男方就在外打工,到现在分居都三年了。有个5岁的儿子,两方家庭都想要这个孩子,但女方就是借着要孩子的借口来问男方要二十万,男方拿不出来,私了不行,所以男方现在想到法院起诉,请问男方必须要到女方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吗,他们这个情况,男方需要给多少钱呢?

离婚 2015-09-20 19: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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