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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实验中学一名初二年级的家长,本学生与本校一名一年级的学生发生口角,本学生用拳头打了对方几拳,老师通知了双方家长,对方并带孩子上了医院,经检查并无大碍,对方给孩子办了住院治疗,至今还在医院,巳花数百元医疗费。我们多次当面,电话,短信的方式向对方赔理道歉,并表示承担医药费,事情发生的当晚,我们拿出500元钱以表赚意,对方不愿了结此事。拒绝了。昨天晚上我们又去医院和对方协商并拿出1000元,对方还是不愿意,对方的意思是:医药费让我们全出,另外再赔偿对方2000元,由于本人全家都是农民没固定收入,靠做点小生意维持生活,另外还有三个孩子。实在没有办法,所以只好向您们求助,看能不能帮帮我们。在此深表感谢!

其他 2015-09-20 17: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事事情小,都是未成年人,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学校调解,如果对方漫天要价,不理他们,让他们上法院打官司好了,毕竟法院不是他家开的。
  • 根据你的情况来看,如果伤情并无大碍的话你并不需要付出额外的费用。建议暂不理会,让他们找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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