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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早已过期,之后没有续签合同,就是住一个月交一个月,后来我就没交房租,但是我押金在房东那,我自己就搬家了,也未交水电费,这样会引起法律纠纷吗?

其他 2015-12-31 07: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如果你的押金能够冲抵房租和水电费的话,就应该不会引起纠纷。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如果你的押金能够冲抵房租和水电费的话,就应该不会引起纠纷。
  • 房东会要求支付水电费
  • 会啊,你和房东说好即可,押金抵扣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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