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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4年7月14日进的公司,2015年1月1日交的社保,9月6日接到口头裁员通知,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一气之下我们告到劳动仲裁,10月9日开庭,今天公司告诉我社保要送去托管,请问合法吗?

抵押担保 2015-10-09 17: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 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 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 理。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来询。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需要补缴保险。
  • 您好,不符合法律规定。
  • 您好,可以咨询下社保中心
  • 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社保保险需要补缴。我是缪红琰律师,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来电。
  • 你好,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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