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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因为感情确实不好,所以2010年离婚了,当时儿子是判给前夫的,由于前夫常年在外,就在儿子的姑妈家随姑妈生活,今年2015,8月15号,前夫在上班中意外去世,所赔偿的钱却全部打在姑妈卡上,可气的是,前夫15号去世,姑妈27号才通知我(我一直在广东)而且在25号就把我和儿子的户口分开了,这一切的消息都是我29号到家后慢慢知道的,姑妈的理由是伤心忘记了,更可气的是,姑妈居然把我儿子办了孤儿证,现在虽然用那赔偿金依儿子的名义买了房子,剩下的钱也准备存起来,就在存钱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叫我们出示监护证,姑妈想做儿子的监护人,请问,姑妈和母亲谁才是儿子的监护人?

离婚 2015-10-16 16: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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