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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土地局不给过户,冻结了北京农村户口的过户。在不公证不过户的情况下怎样把房子产权过在老公名下。房子是公公1994年盖的,产权是公公的,有两儿子,老公的哥哥因为翻盖房让我们签字他住的房是他的。公公也签了字。请问我们不翻盖房的情况下怎样确定我们住的房是老公名下,在民间应走怎样的程序会受到法律的认可。等有一天才拆迁了老大会不会来捣乱,毕竟他的房改名字了,我们的还是公公的,有一天拆迁了,他是否有权以房是公公名下来要钱。我们现住的房有自己的户口本和门牌号,不知拆迁时法律怎么规定分配拆迁款的。没过户的情况下拆迁款给谁。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11-15 15: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过户的情况下,拆迁款给房屋的产权人,即您公公,但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谁的名下并不当然属于谁的房屋,所以拆迁款下来后您老公可以基于家庭成员要求分配拆迁款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我们只有了解了具体情况 才能给您最准确的法律帮助
  • 房子是谁的名字就是给谁的,最好是写一份协议。需要法律帮助,建议进一步打手机沟通。
  • 过户是需要经过变更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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