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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儿园做了半年多,是没签合同的,后来这个月刚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几天她就叫我走人。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9-25 16: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1.用人单位应该向您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您的试用期最多只能是2个月,您可以要求幼儿园足额支付您第三个月的工资,只要您不是在校学生,就没有实习期一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这个是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为好的!!!!!!!
  • 你好!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但是之前是学校要求要做三个月的实习生,拿的是底薪,后来三个月过后,一直没签合同,到前几天才签的,说什么这个月还算试用期,然后没几天就叫我走了,那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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