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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6月底拍卖了一套住房,我以正规流程成功竞拍得出,交完余款,办完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法院告知要2个月多为期间完成交接清场。现在时间已到,原房主转达想销售房屋内的装修等设施,我并没有看上,就说不要这些装修。原房主说:如果不要的话,就带走(家电,家具),带不走的东西(比如灶台,地板,浴缸,地板砖)全给砸了。那么问题来了,他有权砸这些带不走的东西吗?因为当时法院拍卖的时候,有一个评估价格,我想问一下律师,这个评估价格是房子本身,还是包含了地板砖这些,物价局有评估的物品价格表吗?他真的有权利砸吗?还有交接时间已经过了几天了,也没个准信了。这个如何解决呢。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感激不尽

其他 2015-09-30 11: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评估价仅仅是房屋本身的价值,不包括装修装潢以及屋内财产。如果你们协商不成,房主可以进行处置。
  • 那得看评估是否包含在里面。
    【追问】请问评估的报告可以查看吗?去哪里看?法院没有按时间交付,我自己是否有权利自己请开锁公司进行换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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