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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店租在明知店面不能转让的情况下转让给我还收了5万2千八转让费,我因钱不够欠他1万两千八写了欠条,没有签合同只拿了一张收4万的条子,店面是公家的不让我开,说早已经跟原店主说了他不租是要收回来的,现在原店租就不承认说已经全部告诉我了是我自己一定要转,因为当时我看他店面一直关着也没有写转让所以一直托人找他叫他转给我,可是我并不知道这店公家是不让他转的,现在他就是把责任全赖在我这,4万不退给我,时间到了还要叫我还1万2千8的钱,街道说这是你们的事他不管,他继续租可以我不能转,现在押金4千八的条子还是写他的名字,他东西已经搬走,我现在是住在里面因为我钱被收了4万所以我也不想走,可这样毕竟不是个办法,我该怎么办,我需要再还他钱吗?我的4万还能要回来吗?

其他 2015-09-28 2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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