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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辞职当天就走,公司不准,还要扣我两个月的工资,这样合法吗?我有什么办法吗?签合同时只说是应付.没有什么用,每天最少要上九个小时,加班还不给加班费

其他 2015-09-30 23: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辞职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但你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按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你可以要求加班费用。另外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你的工资。
    【追问】我已经跟他们说了一个多月了,始终不同意,我无奈之下,把辞职报告交上就走了,如果他们扣我工资,我可以到劳动局告他吗?
    【回答】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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