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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2年调入税务局职工教育中心的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当时编委成立批文是企业。95年至01年税制改革我们转成了事业单位,更名为干部培训中心,06年却发现我们不在编了,原因是单位领导将我们的编制挪用了,09年信访至税务总局被分配到6城区分局工作,市局于2010年向社保中心报停了我们缴纳了17年的养老保险,2013年撤销了干部培训中心。今年税务系统全员进了社保,我也已达到退休年龄在分局却上不了保险,而在培训中心也无法恢复,市局在没经过任何审批和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内部给我办理了退休,到年龄了必须退休。我是否可以要求恢复在职身份履行正常审批表手续并缴纳社保后再退休呢?谢谢!

其他 2019-11-12 0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4)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条件时无工作单位,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 为员工缴纳社保流程如下:
    1、收到办理社保通知后,进行新员工参保的办理(包含已参保员工续接保险的办理)。
    2、在劳动局网站上录入员工信息备案,并提交申报。
    3、劳动局网站通过后,录入劳动合同,并提交申报。
    4、劳动合同网上审批后,填写《养老保险增员表》,网上申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新增信。息,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盘并打印文件。
    5、到市劳动局办理现场鉴证劳动合同确认。
    6、人事专员携带《鉴证登记册》、《养老增员表》、《医疗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失业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到当地市社保局办理社会统筹险增员工作。
    7、办理完毕,资料备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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