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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邮政工作人员,负责送邮件,2010年11月19日在煤电集团送货刚出来,停在门口路边上,过了一小会,一交警不让再此停车,《煤电集团对面是霍州人民医院,那也有一个邮件,我就发动汽车,打上左转向灯挎一档低速向对面慢慢拐,在确保车辆少的情况下通过,不巧被一个年轻小伙20左右岁撞在我车子上,一手提一个油桶,一手捉着摩托车把柄车速相当快,把我得车子前车门撞凹进去了,小伙子车子受损,趴在地上。我下车赶忙扶起,随后便拨打事故电话和交通报警电话。 交通局让我们自己协商处理,对方是新车无牌照无驾照无行驶证 对方要我们支付2000元,请问合情合理么? 我是一个打工仔,为邮政卖命,邮政有没有责任呢?是在上班时间送货发生的问题。目前邮政一毛不出。 请专家给点宝贵的意见,万分感谢!

其他 2010-11-19 2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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