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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户口在长兴,自己在家中是独生子女,我在杭州打工,我家里有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的宅基地,现在要拆迁,按照,我和我爸,我妈每人享有60平米的拆迁安置用房,试问我07年结婚,老婆户籍:杭州建德,在杭州工作,09年生有一女(已领独生子女证),请问我老婆和女儿能否享受60平米的安置,女儿能否算2人 补充: 注:我和老婆在杭州登的记,老婆的户口未迁到长兴,留在杭州,女儿跟着妈妈.

征地补偿 2010-11-22 06: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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