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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百忙中解答我以下的问题。本人于2015年9月1日晚上同萝岗区一房地产签署了该楼盘三期一套房屋买卖认购书,我原本是想在该楼盘的四期购买,今年五一曾去看过,销售说要四期要十一开盘,我就在十一前去看(通常开发商都会提前做活动),但是当时(8月30、31号)房屋销售员和现场经理都明确说四期国庆不开盘,要等到年底,然后就极力给我推荐三期的尾盘,我当时由于家里的一些情况,不能拖到年底买房,最迟十一要买,听他们这么说,然后就在三期尾盘里选了一间(对方说是那个方向的仅有的一间,现在知道那个方向还剩很多没有卖出去,因为那个方向离旁边的一条高速路很近,开发商在销售部的沙盘中抹掉了那条高速路,我当时没了解清楚)。结果我们在9月1号签订了认购书,对方在9月11号就开始了四期认筹,并定于10月17号开盘,从我们签署认购书到对方开始认筹就相差十天,我觉得开发商以欺骗的手段进行尾盘销售,现在要求将已认购的房间改至四期,在10月17号那天参与他们统一摇号选房,并按照当天的价格购买,只是将原认购款全部转为新屋认购款,开发商不同意,说不能转,已购房间也不能换,作为一个女人,我对法律也不懂,我根本不是开发商的对手,现在非常的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希望能够换到四期,或者退还我已交认购款,终止合同,恳请您帮忙,给我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其他 2015-10-10 2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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