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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单位集资房一套,在2004年转让给了李先生,这个李先生不是本单位职工。转让时只签了一份草拟的合同,双方都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希望能把这套房子收回。请问我们的要求可以达到吗?具体通过怎样的途径达到呢?我们以什么价格结算呢?谢谢。

争议解决 2008-12-10 13: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办理房产证以及过户手续,房子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你可以要回房子,但是应当给予对方适当补偿,价格问题应当比照目前市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协议无效,协商不成诉讼确定,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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