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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2013年10月底进入商场促销,试用期至12月4日签订正式合同,1年1次,2014年11.5日签订至2015年11月30日止。2015年10月10日公司业务来说让我另找工作,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可以多给我一个月工资,我很想不通,那样卖力加班加点为了公司多卖钱,经常没吃饭,胃都饿痛!从上班到吃饭时间才去上一次厕所,我好纠结,昨天把胃都给我气痛了,2013一一2014年合同书签的是1200.00,实际领1100.00,开业到现在快两年了,没有耍过节假,连过年正假都差4天,平时经常加班就不说了,当初说一个月后买社保,到了元月份都还没有买,快脱保了,我迫不得己买,现在牵连就业险差两个月就能领半年失业金,如果到11月30日就只能领3个月失业金,出自我内心来说舍不得离开公司,现在商场压迫公司借合同到期换人,我心不甘,世间没有公道,付出没有回报!好心律师帮助我好吗?谢谢你!

其他 2015-10-12 1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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